“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家时委托副书记或者其他支委成员主持。
3.会议主要内容:
每次会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以下几个方面:
⑴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等;⑵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⑶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⑷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理意见;⑸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⑺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相关要求:
⑴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⑶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⑷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落实,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支部书记也可以随时召集。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家时委托副书记或者其他支委成员主持。
2.与会人员: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会议主要内容:
每次会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以下几个方面:
⑴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等;⑵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分析党员队伍、教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⑷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以及党小组工作等;⑸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⑹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等。
4.相关要求:⑴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支委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与会人员: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议主要内容:
每次会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以下几个方面:
⑴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⑵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⑶党员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⑷执行党支部决议情况;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⑹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发展党员的相关工作;⑺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推荐优秀党员,提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
4.相关要求:⑴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⑵会议内容要集中,具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
1.上课时间: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年上党课一至两次,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上课人员:全体党员参加,可吸收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上课内容: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形式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相关要求:⑴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带头讲党课;⑵研究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⑶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⑷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中共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